建立網路規範 言論自由不應濫用

針對黃中柱先生在網路涉及公然侮辱、散播不當言論,台北地院日前一審判決拘役20天。本案當事人表示,法院的判決彰顯出,言論應有所限度並合乎法律規範,不可無限上綱、更不可濫用,網路上之言論也不例外;黃中柱先生之行為已涉及公然侮辱,侵犯當事人及相關團體之權益。如今判決確定,然而黃中柱先生對於個人之違法不當作為,至今仍不願面對,令我們深感遺憾。


對此,當事人於今日(2009年7月24日)透過台灣部落格協會發表聲明如下:


1. 言論自由是人民最基本的自由,是普世價值也是台灣部落格協會的一貫主張。但隨著網路日益發達,網友藉由其匿名特性,恣意攻擊他人、侵犯他人權益的情形也日益嚴重。我們對此譴責黃中柱先生之惡劣行徑,並強烈反對其一再濫用「言論自由」作為掩護惡行之保護傘。


2. 我們認為,言論自由自當受到保障,但應以不侵犯他人為限。現今台灣政治壁壘分明,人民固有選擇自身政治立場的權利,但不代表可以此為藉口隨意汙蔑、傷害不同政治立場的人。黃中柱先生在網路上恣意散播「我只能說藍正妹絕對比這幾個綠妓正太多」等侮辱他人之言論,且事後並無悔意,甚至當庭語出惡言,不僅對女性極度缺乏尊重且逾越法律規範,自應當受到必要之處罰與制裁,以導正社會行為與視聽。


3. 為捍衛應有的人權,伸張社會正義,我們選擇站出來,就是期待社會各界能夠藉此改善,並建立良好的網路使用環境,杜絕任何人再恣意利用網路散播惡意言論,甚至濫用「言論自由」或「政治立場不同」等說法掩護其惡行


4. 我們尊重法院之判決,同時我們也要求黃中柱先生深自檢討,對自己不當言論必須公開道歉與說明,並藉此立下公開議論及負責之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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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案子的第一個判決終於出來了

謝謝這段日子以來大家的支持與鼓勵

尤其是台灣派部落客們(還有一起受苦被侮辱的綠正妹大家們~大家辛苦了~~(抱))

你們的義憤填膺讓我感動

你們的聲援跟關懷更讓我溫暖

也謝謝在背後默默支持的朋友籌錢讓我去打官司

不然我大概也只能在夜深人靜的夜晚偷偷地躲在棉被裡哭泣吧

 

真的謝謝你們!

 

 

這段日子以來

大大小小的出庭、警察詢問

不斷地讓這些不愉快的回憶一次又一次地再被重新提起、一次一次地打亂我的生活

感謝呱啦跟林律師的陪伴與鼓勵

才能讓我平靜地度過這些不愉快的日子

 

 

雖然這件事讓我身份曝光

讓我受到惡意攻擊

(尤其是發現國術社除了tratrason學弟要餵我吃香蕉外,還有errantknight學弟在政黑板放冷箭傷我,說我是想紅(詳細事件將於未來公佈)。真是令人看盡人情冷暖,大開眼界)

 

 

 

但我還是不後悔站出來

 

 

 

他們總是說

我罵她是綠妓是因為她政治立場跟我不同,不是要公然侮辱她

我們叫妳去吃蕉是因為我們政治立場不同,不是性擾騷妳

我在背後說妳想紅是因為不想紅就要低調而不是去告人

 

 

 

我不懂

難道政治立場不同

你們就有隨意傷害別人的權利嗎?!

 

現在不是你們做了什麼是有意還是無意

而是我已經感到不舒服、感到受到侵犯、感覺受到侮辱

而你們卻仍然沒有一絲悔意

 

難道政治立場不同

所以你們傷害我的憤怒的羞辱的難堪

就應該為了保持低調為了不讓你們這些噁心的人更加攻擊我而文過飾非嗎?!

難道我就沒有捍衛自己人格權的權利嗎?!

 

 

 

 

這一切都不是理由

 

 

 

 

我始終認為

言論自由來自於每個人都可以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這樣的人才有資格享有言論自由

 

 

鄭南榕辛苦掙來的言論自由

不是給你們這些人拿來謾罵別人、傷害別人、羞辱別人用的!

 

 

 

 

今天提起告訴

只是希望大家明白

 

 

不管藍綠

每個網友都應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也唯有這樣

台灣才能往公民理性議論的方向前進

而非流於人身攻擊的謾罵批評

 

 

 

 

 

最後我要說

 

黃中柱先生最後在法庭上仍企圖以言語汙蔑本人

 

而遭到檢察官以「注意你的言行」怒斥

 

 

 

對於這樣的行為

以及絲毫不感到悔悟的態度

 

期望各網友能大力轉寄這篇文章

 

並踴躍下載起訴書並加以傳遞

 

 

 http://www.judicial.gov.tw/ →法學資料檢索→裁判書查詢-->選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 刑事 / 易字/ 1413號 -->查詢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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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案始末

PTT政黑板藍丁丁 臭不可聞! 

很有意義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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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男子辱「綠妓」 綠正妹怒告 【18:22】
〔本報訊〕日前男子黃中柱在電子佈告欄PTT網站上,公然寫道「我只能說藍正妹絕對比這幾個綠妓正太多」等字句,引起「綠正妹」不滿,控告黃某公然侮辱,台北地院審理後判黃某敗訴,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20天。但黃姓男子不甘遭到判刑,就對在網路上評論他的網友,以誹謗罪提告,引起網友躂伐,而今日下午就有一群「綠正妹」出面,要求黃姓男子公開道歉。


根據媒體報導,「綠正妹」表示,日前黃姓留美生在網路上對她們公開辱罵,遭到判刑,卻仍不知悔改,再次在網站上批評她們,她們才會忍無可忍,選擇出面要求男子黃中柱道歉。綠正妹:「網路禮儀,人人平等。還我尊嚴,公開道歉。」


最近在綠營的活動中,經常可以看到自稱「綠正妹」的年輕女子出現,但日前一名黃姓留美生在《綠正妹有市場嗎?》的討論區裡留言貼文,寫道「我只能說藍正妹,絕對比這幾個綠妓正太多」,並附上網址,網頁連結到其中一個綠正妹林怡棻的照片上,氣得她告上法院。


雖然黃姓男子稱「綠妓」指的是「綠色藝妓」,但法官認為黃姓留美生受高等教育,分明是在玩文字遊戲,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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